昏官何在
莫名冤死二十年,怒目难冥瞪九泉。 纵使今朝公义到,谁能为我把命还!
PS:“命”拗了,但无可替代!
博主原来是诗人啊
@纯洁博客 非也非也,我只是一个俗人 😀
评价这事不容易,这样的案例可能也不止是个案。
@一段佳能 根本就不是个案啊,之所以这个我们都知道了,是因为被放大了。 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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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主原来是诗人啊
@纯洁博客 非也非也,我只是一个俗人 😀
博主原来是诗人啊
@纯洁博客 非也非也,我只是一个俗人 😀
评价这事不容易,这样的案例可能也不止是个案。
@一段佳能 根本就不是个案啊,之所以这个我们都知道了,是因为被放大了。 😈
评价这事不容易,这样的案例可能也不止是个案。
@一段佳能 根本就不是个案啊,之所以这个我们都知道了,是因为被放大了。 😈